她又被变态缠上了

第17章 很乖,很可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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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她又被变态缠上了
作者:
尤里可
本章字数:
5298
更新时间:
2025-06-13

“梨梨。”

“宝贝,说你喜欢我。”

他伸手抚上她的脸,从眉毛,鼻梁,到嘴唇。

红润的唇瓣印上他的指印,齿痕。

睡梦里的人轻轻抽了口气,迷茫地睁开眼。

待看清了眼前的人,杏眸里出现了一丝震惊,“傅……傅同学?”

“傅同学?”他不满地掐着她的下巴,低头吻了一下,“我只是个同学吗?”

他用鼻尖蹭开她领口的木扣,“梨梨,我是谁?”

“傅……傅斯冕!”

温梨初猛地睁开眼,天都己经亮了。

她身上汗津津的,黏糊糊的,不太舒服。

她仰面盯着天花板,深深地吸了口气。

所以,她昨晚做梦了,还梦到了傅斯冕,还做那种事情。

她狠狠搓了搓脸,试图拍醒自己。

天啦,温梨初,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啊!

怎么能在梦里冒犯傅斯冕呢?!

傅斯冕于她而言,就是天上遥不可及的月亮,而她竟然在梦里,摘下了月亮。

她在心里对梦里的自己进行了深刻的检讨。

可一想起傅斯冕亲她时,那种温柔真实的触感,温梨初脸颊就忍不住发烫。

她捧着发红的脸,心里弥漫起一丝难言的兴奋。

这种兴奋的愉悦,持续到她洗完冷水脸,走出门,才稍微平复下去点。

温梨初低头看手机,准备给傅斯冕发个消息。

旁边的门开了。

几乎在她走到门口的同时,他出现在门边,两人差点撞上。

温梨初下意识往后撤了一步,仰起头就看到了他脖子上的红痕。

那是被人抓的。

温梨初瞬间就得出了这个结论,傅斯冕随着他的目光低下头,垂在身侧的手,有意无意地把衣服往下扯了扯。

那道红色的痕迹,从他的脖子一路延伸到锁骨。

很浅的颜色,可因为他皮肤白,所以很刺眼。

“怎么了?”

温梨初抬起手,指了指他的脖子。

又意识到她没有任何立场问他,怯怯地收回手,“没什么。”

傅斯冕目光锁住她的手,很想再扣着她的手腕,添一道更深的痕迹。

“猫抓的。”

进电梯时,他低头轻轻说了一句。

温梨初过了会儿,回过神来,又抬起头看了眼他脖子上的红痕,担忧地皱了下眉,“那要不要去打狂犬疫苗啊?”

不过,这个民宿还有猫吗?

她昨晚睡得很沉,什么声音都没有听见。

傅斯冕意味不明地看着她,弯唇笑了笑,“不用,她很干净。”

“很乖,很可爱。”

温梨初抬眸看着他温柔的神色,瞬间有种沉溺在里面了的既视感。

看来,傅斯冕真的很喜欢猫啊。

温梨初也很喜欢猫,她经常去喂学校的流浪猫。

思及此,她也跟着笑了起来。

这样看来,他们又多了一个共同话题,以后还可以一起去喂猫。

吃过早饭,傅斯冕的司机开了车过来接。

这是一处独具民族特色的小镇,温梨初在街边看到一家卖文房西宝的小店。

店面挂了一块用草书写的牌匾——

文墨斋。

“要进去看看吗?”

傅斯冕随着她的视线望过去,温梨初骤然想起什么,脸红了下,摇了摇头,往前面走。

大一上半期,温梨初参加过一场书法比赛。

那场活动是文艺部举办的,她参赛是为了凑学分。

巧的是,傅斯冕也参加了。

可惜的是,傅斯冕身边围了一圈人,首到比赛结束,她连他的影子都没摸到。

不过,上天还是没有亏待她。

温梨初取得了第三名,成绩不算好,只有一张奖状。

但是可以和第一第二名站在一起,合影拍照留念。

傅斯冕是那场比赛的第一名。

虽然不能站在一起,但是能出现在一张照片里,温梨初想想都觉得开心。

她特意拿出百年不用,都快积灰了的化妆品,翻出箱底她最喜欢的一条裙子,穿上不太合适,但是搭配起来很好看的小皮鞋。

磨得脚后跟起泡地走到颁奖礼堂,首到拍完照,她都没看到傅斯冕。

傅斯冕没来,温梨初默默抚平被汗水浸湿,皱了的奖状,一瘸一拐地走回了寝室。

也有值得高兴的,那就是她看到了傅斯冕的参赛作品,然后用手机,拍了好几张照片,一起放进了那个名为“fsm”的相册里。

她时不时就拿出来看一看,欣赏一番,在她贫瘠无聊的日子里,那些照片像是临空炸开的漂亮烟花,在她的世界亮起一片绚烂光景。

傅斯冕看到挂在门口的狼毫笔,也想起了一年前参加的那场书法比赛。

这种无聊的比赛,他连看都不会看一眼。

不过他在报名表上,看到了温梨初的名字。

于是,温梨初名字下那个空格,就出现了“傅斯冕”三个字。

合影前一天,他正好有事离开了北城,紧赶慢赶回来,还是错过了跟温梨初拍照的机会。

他还特意设计支开了第二名。

如果他及时赶来,出现在校报上的,将会是他和温梨初的合照。

可能是温梨初不太上相,她一个人的照片,并没有出现在校报上。

林茉茉为此还痛斥了宣传部一番,“他们就是势利!我们梨梨长这么漂亮,竟然不把照片放上来,这绝对是他们这篇报道的损失!”

没人知道,那几张单人照,连同着参赛作品,都被他尽数收藏。

上了车,没关上车门,温梨初又跳了下去,“我去趟厕所,很快回来。”

她有些着急,脸红扑扑的,可能是犹豫了很久,但还是跑到了“文墨斋”门口。

店老板热情地迎上去,“小姑娘,送人还是自用啊?”

“您好,我是买来送……”温梨初停顿了几秒,一时还真没想过她和傅斯冕的关系,还算不上是朋友,于是她说:“……送同学的。”

“男同学还是女同学啊?”

“男生。”

店老板给她推荐了几款店里卖的还不错的毛笔。

温梨初小时候学过几年的书法,每支都拿在手里试了试,最后挑了一支紫毫毛笔。

“姑娘,好眼光啊,这是店里最后一支了。”

“看你有缘,原价五百六的,五百卖给你吧。”

温梨初拿出手机付款的手都抖了一下,她不确定地问了句,“五百吗?”

“对啊!”店老板拍拍她的肩膀,笑道:“你放心,我们店里的毛笔,质量绝对有保证,很多书法家都打电话来定制的,你拿来送人最合适不过了!”

温梨初信以为真地点了点头,那支毛笔确实跟街边几十块钱一支不一样。

她快速地扫码付了款,提着袋子往停车场跑。

边跑边把礼品袋装进书包里。

她上了车,傅斯冕把温热的水倒在杯子里,递过去。

“谢谢。”

温梨初接过水,仰起头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。

她确实有点渴,跑过来跑过去的,额头上出了很多汗。

擦完汗,车里的温度被调低了,座椅是她最贴合,最舒服的高度,后靠在椅背上,坐着很舒服。

可能是温度太适宜了,温梨初眼皮开始打架。

傅斯冕抬手将毛毯盖到她的身上,“睡一会儿,到了我叫你。”

她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,“好哦。”

“麻烦你了,傅……同学。”

话一落,她的脑袋就跟着栽了下去。

“不客气。”

他伸手揽过她的腰,将人按入怀里。

与此同时,隔板缓缓升起,后座被隔离成一个封闭的空间。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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